今年以来,江苏省镇江地税局按照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加大辖区内商用房置业公司“售后返租”税收征管,有效地规范了“售后返租”税收行为。一至三季度,4大商用房置业公司“售后返租”征收销售不动产相关税收3900多万元,租赁业税收2000多万元,实现地方税收近6000万元。
“售后返租”是指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与购房者约定以优惠价款为成交价,同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要求购房者必须将所购房屋在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无偿或低价交付给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或相关联的经营管理公司统一经营,经营收益归开发商或相关联的经营管理公司所有。由于“售后返租”模式的税收关系较为复杂,现有的税收政策规定中,对该模式存在的税收行为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对其中的每个税收行为有关条文规定零星散落在不同文件中。面对此种情况,镇江地税多措并举,有效规范“售后返祖”税收行为。一是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及时汇编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主动深入企业进行税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指出企业存在的涉税风险,争取纳税人的理解和配合。二是主动做好协调工作。由于4大市场的开发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该局主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进一步宣传税法规定,分析企业目前面临的税收风险和纳税资金困难等情况。由政府牵头协调,明确有关税收事宜,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兑现招商承诺,协调解决资金短缺的困难。三是落实税收征管举措。针对“售后返租”涉及纳税人数众多的问题,主动加强与置业公司对接,实施委托代征征管模式,地税部门与置业管理公司签订委托代征协议书,由置业管理公司负责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的委托代征工作。四是加强税款入库时效性。征收单位根据房屋销售合同及租赁合同,审核确定“售后返租”收入,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按照委托代征有关时限要求,及时集中开具每位纳税人的相关票据,并发放到纳税人,作为完税凭证。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的委托代征工作。四是加强税款入库时效性。征收单位根据房屋销售合同及租赁合同,审核确定“售后返租”收入,确保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按照委托代征有关时限要求,及时集中开具每位纳税人的相关票据,并发放到纳税人,作为完税凭证。
摘自国家税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