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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1-10-17【大 中 小】

人社部、教育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对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人社部副部长王晓初,教育部纪检组长、党组成员王立英出席会议并讲话。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陕西省宝鸡市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人社部、教育部准备再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2个到3个有代表性的地级市,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此次扩大试点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符合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价机制。

据了解,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此次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人社部、教育部将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改革试点工作。

摘自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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