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提出的“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推动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经市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2年在本市工商系统开展“走千家企业,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活动(简称“走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总方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以项目为导向,开展以“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为年主题的“走千家企业”活动。要把深入开展走访活动作为认真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全面推进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本市各级工商部门转变作风、服务企业、改进工作的重要措施,在全面深入了解企业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积极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解决问题、防范风险,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开拓创新、转型升级。
二、走访活动落实单位
深入开展“走千家企业”活动,是本市工商部门联系企业、服务企业的制度化安排。按照属地化原则,本次走访活动继续在市局、分局两级层面上分别实施。各分局负责对其登记注册的企业开展上门走访,市局注册处、外资处、监管处、公平处、直销处、市场处、消保处、食品处、商标处、广告处、合同处等主要负责对市局登记注册的企业开展上门走访,市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加强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
今年走访活动不作数量规定,具体走访企业数及其名单由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从实际出发,自行确定。
三、走访活动企业范围
重点走访以下七种类型企业: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重点走访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各类新兴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形成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上海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为上海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企业
重点走访本市2011年度纳税百强企业(市税务部门已公布2011年纳税排名前100位、2011年私营企业和非国有控股企业纳税排名前100位的企业名单),以及各区(县)的重点骨干企业,促进这些重点骨干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三)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的企业
重点走访承担或参与本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大项目、国际文化大都市重大项目、社会民生重大项目、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城市交通基础设施重大项目、郊区新城和新农村建设重大项目的企业,进一步发挥重大建设项目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文化创意产业企业
重点走访创意服务、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广告等文化创意产业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上海加快建设国际文化大都市,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五)中小微型企业
重点走访中小微型企业特别是吸纳就业和科技创新的小型、微型企业,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以及国家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新“36”条政策和《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推动完善中小微型企业服务体系,着力推动消除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微型企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大力培育和发展“专、精、特、新”中小微型企业。
(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
重点走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各类农副产品市场、商场和超市,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引导、帮助和督促各市场主体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社会责任,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公平竞争,为保障供应、稳定物价和确保食品安全积极作贡献。
(七)各类功能园区
重点走访国家级和市级高新科技园区、现代服务业园区、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以及金融贸易区、商务区、创业园区、创意园区等各类园区(基地),促进功能园区集聚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推动上海“总部经济”进一步发展。
各分局可以进一步结合本地区经济、产业和企业发展特点与实际情况,相应调整重点走访范围。
四、走访活动方式与内容
本次走访活动要在全面总结以往三年“走千家企业”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统筹规划、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基层工商所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挖掘潜力、整合资源、创新方法、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开辟服务企业的新渠道、新途径和新方式,提高走访活动的针对性、综合性和实效性。
(一)注重信息交流,建立沟通机制
要建立健全各级工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机制,全面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加强宣传国家和本市扶持和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要加大宣传、讲解各级工商部门支持和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工作力度,并结合登记注册、日常监管、企业年检等服务管理工作,进一步畅通工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渠道,发挥好各项政策措施的效应。
(二)注重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开展走访活动,要注重整合工商系统内部的各种资源,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企业监管、商标广告、市场合同、公平交易、直销规范、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既要满足各类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分层分类服务,又要综合研究,多角度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全面帮助和支持企业攻坚克难、改革创新、转型发展。
(三)注重现场办公,积极上门服务
以提供上门办事服务作为走访活动的重点方式,通过现场年检、现场咨询、现场预审等多种形式,创新和改进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对当场能够解决的问题,现场予以答复或解决;对当场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抓紧研究后及时给予回复,不断增强走访活动的服务功能,提高走访活动的工作实效。
(四)注重法制宣传,引导健康发展
对企业常见、易发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行政指导,帮助企业防范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营风险,积极提出有关改进经营的建议,教育、引导和督促企业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五)注重统筹协调,切实解决问题
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要全面听取、认真梳理。对属于工商部门职能范围或能够牵头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落实。要建立专人联系制度,落实责任,及时办结。各分局需要市局有关处室研究解决的,市局有关处室要积极研究解决;需要分局之间配合解决的,相关分局要形成合力、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对不属于工商部门职能范围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积极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在做好梳理分析后以情况专报、简报或汇总材料等形式,及时向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上级部门反映,并向企业做好解释说明,积极关注有关解决落实的进展情况。
(六)注重政策调研,提升服务效能
要以走访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深入社会、深入群众,加强政策调研,了解掌握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研究企业在推进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中的政策诉求,特别是对涉及全局性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形成本单位(部门)调研项目,并积极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政策措施创新,力争突破瓶颈、批量解决,着力将解决个别受访企业具体问题的特殊性服务转化为解决同类问题、共享政策的普惠性服务。
五、走访活动时间安排
走访活动分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1-2月)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认真把握走访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积极进行动员部署、落实分工和责任。各分局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进一步研究制定走访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于2月29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市局各有关处室要确定本部门组织、联系走访活动的责任人员,于2月29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
(二)实施推进阶段(2012年3-10月)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围绕走访活动的重点,确定走访企业名单,有序推进实施。各分局对走访活动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反映或上报市局有关处室,并认真填好《企业走访情况记录表》(附件1),注重收集典型事例。市局将对各分局走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各分局要从4月份开始,每两个月进行一次阶段小结,于报告期当月(即4月、6月、8月、10月)30日之前向市局监管处报送《实际走访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走访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3)、《工商部门职能范围需求解决情况表》(附件4)和《非工商部门职能范围问题情况表》(附件5),并及时收集梳理、归纳总结走访活动的典型问题和具体事例,不定期报送市局办公室和监管处。
市局各有关处室从3月份开始,于每月30日之前向市局监管处报送《实际走访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2),由市局监管处统一汇总后及时反馈至各有关处室,以避免对同一企业多次走访。对走访活动中收集梳理、归纳总结的典型问题和具体事例,也要不定期报送市局办公室和监管处。
(三)总结报告阶段(2012年11月)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在走访活动结束后,既要全面总结走访活动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又要分析梳理有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在逐月汇总附件2-5中的数据后,于11月10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并及时做好本单位(部门)走访活动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之前报送市局监管处,各分局还要将总结情况及时上报区(县)政府。各分局有关业务科(处)室在走访活动中遇到的特殊问题、复杂问题或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主动向市局相关业务处室汇报,由市局相关业务处室研究解决。
六、走访活动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带头走访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统筹,带头走访企业,抓好走访活动各个阶段工作的有序推进,抓好走访活动的组织保障,逐步形成和完善走访活动的制度化安排。市局领导每人带队走访5-10个企业,各分局局领导和市局各有关处室负责人带队走访数应不少于走访企业总数的20%。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对走访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根据各单位(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走访活动工作小组,明确负责组织、协调、联系等相关工作的责任人员,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各单位(部门)的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实的作风开展走访活动,努力将“走千家企业”活动打造成上海工商部门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一项品牌工程。
(三)加强服务,务求实效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着眼于稳定增长、鼓励创新、促进发展,着力加强服务、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在走访前应事先与企业沟通,紧密结合企业实际,千方百计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满足企业的需求和期盼。既要积极解决个别企业的特殊性问题,更要注重通过政策措施解决面上的普遍性问题,要把“稳增长、促创新、助转型”贯穿落实到走访活动各个环节,坚决杜绝在走访活动中搞形式主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确保走访活动有深度、有力度、有实效。
(四)注重总结,加强宣传
各分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按照上述要求定期报送有关情况,并认真总结新经验、新做法,及时报送市局办公室和监管处,共同加强走访活动的宣传报告工作。要高度重视企业反映的工商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服务科学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积极做好典型情况、普遍问题的梳理归纳、研究分析,并切实提出改进方案,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各分局还要及时向区(县)党委、政府汇报有关工作,向区(县)发展改革委、经济信息化委、商务委等相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展示工商部门积极服务企业、推动科学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各分局的宣传报告情况,由市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