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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实施在即 福建企业积极响应
发布时间:2012-08-27【大 中 小】

福建省部分行业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仅有2个多月时间,记者了解到,“营改增”试点已在福建企业中形成巨大的反响。目前,相关企业积极响应“营改增”试点的各项要求,同时在税务机关的辅导下了解和测算改革试点带来的影响。

据了解,此次“营改增”扩围将适用与上海相同的试点方案、试点行业和政策安排,主要内容包括: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适用6%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

福建即将迎来“营改增”试点的消息让不少企业备受鼓舞。郭先生是福州一家健康管理网站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按照“营改增”试点方案,像他的公司这种年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将被划为小规模纳税人,从原先缴纳5%营业税改为缴纳3%的增值税,企业税负由此减轻。

不过,也有一些企业对“营改增”有些担心。“算过了,税负有所增加。”在福州经营文化传播公司的彭先生告诉记者,公司目前按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营改增”之后,要按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因为没有足够的抵扣项,公司的税负可能会增加,除非合作方也是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只有对方给我们开具了增值税发票,我们才能抵扣。”

按照上海的“营改增”试点方案,增值税税率增加11%和6%两档低税率,同时,不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从原来按3%或5%税率征收营业税改为按3%税率征收增值税,这对于试点范围内的小企业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消息。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童锦治认为,“营改增”的主要目的是消除重复征税现象,这将降低企业、特别是第三产业企业的税负,促进小微企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

采访中,有不少企业负责人表示,“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涉及销售、采购、市场和财务等多个环节,因此企业需要未雨绸缪应对改革,从现在开始就要做好税收筹划,尽快适应“营改增”试点,让企业最大限度地享受到减轻税负的实惠。有企业负责人坦言,目前企业有不少合作对象是省外的企业,不在“营改增”试点范围内,因此无法给企业开具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只能做出改变,尽可能地选择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企业开展合作。”

对于纳税人担心“营改增”后税负不降反升的顾虑,福建省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相较于营业税,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能够抵扣,但由于一些服务业企业属于轻资产经营,抵扣项不多,因此有可能导致其在“营改增”后出现税负不降反升的情况,“试点省份在制定试点方案时必定会充分考虑到这一点,也会出台相关政策,通过合适的渠道和方法降低企业的税负压力,比如上海就为税负增加的交通运输企业发放了财政补助。”

“营改增”试点实施后,试点行业的地税收入将发生变化。目前,全省地税系统正在与财政、国税部门一道开展“营改增”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科学预测政策对本地税收和经济的影响,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效推进。此外,各级税务机关组织近千名税务人员深入企业讲解、辅导相关知识,帮助企业用好用足税收政策,让企业切实从改革中获益。

摘自中国税务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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