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确,此次确定的扩大试点地区与上海市适用同样的试点方案、试点行业和政策安排。主要内容包括: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实行11%的增值税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实行6%增值税税率,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实行17%的增值税税率(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现行营业税税率分别为3%和5%),其中,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使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即按照其销售额和3%的增值税征税率计算增值税税额,不抵扣进项税额。此外,试点纳税人原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予以延续。
营改增试点初期,部分企业税负会有所增加,这是因为部分试点企业设备更新、增添速度放缓,相应进项税减少,抵扣不足。这只是试点初期的过度现象,随着部分企业增添、更新设备,一般纳税人税负增加的企业面将逐步下降。对部分企业因税制转换引起的税负增加问题,我市相关部门正研究解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