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进一步扩权强县、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精神,广西地税局于4月5日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将部分营业税审批类减免税项目改为备案类减免税项目的公告》,将: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赢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收入税收优惠政策和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税收优惠政策,改为备案类减免税项目。
实施这一办法,使这些营业税的减免从以前须经县级地税机关审批、审批期限为20个工作日,简化为仅向县级地税机关备案即可。营业税减免税审批程序的简化,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有力地促进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扶持广西从事中小企业担保再担保业务和世行贷款粮食流通项目的发展。
摘自中国税务报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