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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近期将出台
发布时间:2016-12-30【大 中 小】

证券时报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30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介绍《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有 关情况。

   宁吉喆指出,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 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改善投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转变管理模式,营造规范的制度环 境和稳定的市场环境。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在广泛听取外国商会、外资企 业、地方政府、招商机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于本周经国务院审议通过,近期将 出台。

   宁吉喆介绍,《若干措施》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利用外资工作的政策导向:一是坚持开放发展,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二是致力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三是促进引资引技引智相结合,增强对制造业外资的吸 引力,构建开放的创新体系,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四是建设统一的市场体系,加强和优化服务,鼓励外资企业深耕发展。五是加大改革 力度,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简化对外资的审批监管制度,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若干措施》以问题为导向,包括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进 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等3个方面,共20条措施,提出了外商投资准入后阶段的政策措施,注重促进各种所有制经 济平等竞争,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同时加大了放宽外资准入、吸引外资的力度。

   《若干措施》是落实开放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十三五”规划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新发展理念,其中很重要的一条 就是开放的新发展理念,这将进一步创新和改善利用外资环境,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发展。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各部门,做 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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