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推广到全国3个月来,我国资源税收入实现大幅增长。继2011年12月份增长71.6%后,今年1月份,资源税又大幅增长74.7%。资源税增加地方财力效应进一步显现。
为了更好地发挥资源税调节生产、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增加地方财力的作用,中央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试点,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按量征收改为按价征收。2010年12月1日,资源税改革又推广到西部地区12个省份。2011年11月1日,资源税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受益资源税改革逐步推开,近年来,我国资源税收入实现较快增长。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11年上半年,新疆资源税同比增加24亿元,增长336.5%;2011年,全国资源税实现599亿元,增长43.4%,其中西部地区增长69.3%。资源税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后,资源税收入增幅进一步提高。改革在全国推开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月2011年12月,全国资源税大幅增长71.6%,增幅比上月提高35.3个百分点。今年1月份,资源税继续保持大幅增长态势,实现84亿元,同比增长74.7%。
分地区看,今年1月份,多个省区市资源税实现1倍以上的增长,其中天津增长202倍,大连增长5.6倍,黑龙江增长4.78倍,广东增长2.17倍,山东增长1.56倍。
专家分析认为,资源税增长不仅增加了资源地的财政收入,同时增强了这些地方提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以新疆为例,2011年,新疆资源税同比增收33亿多元。资源税增收壮大了新疆的地方财力,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据了解,1年多来,新疆油气资源税改革所增加的财政收入主要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主要的投入包括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困难群体的补助以及下岗再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支出,多项各族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大事付诸实施,各族群众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生活的改善。
为促进资源节约开采利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专家建议,应把握时机,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专家表示,多年来,我国煤电比价不平衡,考虑到现实矛盾凸显,应正视资源税改革的现实需要,考虑尽快把煤炭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
摘自中国税务网络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