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天津市财税部门已成立了“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指导和协调,研究制定税制改革的各项阶段性工作。
据测算,天津市“营改增”试点改革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共48403户,占全市营业税纳税人的34.4%,其中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占95.7%。去年,天津市拟试点行业缴纳营业税30.2亿元,“营改增”后上述行业纳税人预计缴纳增值税20.4亿元,将比缴纳营业税减少9.8亿元。
天津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营改增”试点改革,为天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新机遇。对市政府制定的支持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营业税优惠政策,以及对试点后税负增加较多的单位,天津市将通过建立财政扶持资金的办法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