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发布《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从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和规划实施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我国“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工作的方针政策。
规划在保障措施部分中特别提出,要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税的立法工作。 在支持节能减排工作的财税政策方面,规划还提出,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税收优惠政策,改革资源税,调整进出口税收政策,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
此外,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持企业实施节能减排项目。完善“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及采用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和合同能源管理等支持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节能减排的投入力度,创新投入机制,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多渠道引导企业、社会资金积极投入节能减排工作领域。完善财政补贴方式和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