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认为,推行执法责任制对于提高税务队伍素质、提高税法遵从、构建和谐关系、提升管理水平、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等都是行之有效的办法,新时期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认识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的重大意义: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对税务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税务系统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工作,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和实践探索,取得了很好成绩,实践证明其对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十分必要;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提高税收管理效率的重要保障,“十二五”税制改革过程中,要进一步研究把税收执法责任制和风险防范的措施、手段一并融入征管体制改革之中,在顶层设计中注重风险防范,深化执法责任制;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必要手段,促进税务人员在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和文明服务上下工夫,增强服务、学习、专业的主动性和工作责任感;税收执法责任制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有效途径,只有公正执法,依法行政,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从根本性上提高纳税遵从,才能建立起和谐的征纳关系。
冯惠敏强调,在当前专业化、信息化条件下,要进一步丰富执法责任制的内涵,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用制度和信息化手段规范岗位行为、完善岗责体制,用责任制的方法来控制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税收执法责任制只能深化、不能弱化,当前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科学利用信息化数据,用信息化数据科学评估执法风险,做到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救,将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二是落实现有制度和措施,执行制度不能搞实用主义,断章取义,为我所用,要采取抽查等方法促进制度落实;三是实行阳光操作,对过错行为、自由裁量权行为的判定要公开透明,集体审议,阳光追究,让人口服心服;四是探索建立配套机制,实行绩效考评,严格兑现奖惩,将考评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通过考核体系的指标化、科学化,达到追究的阳光化和制度化,切实让执法责任制“落地”。
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词。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税局负责执法责任制工作有关同志,以及湖北部分市(州)地税局分管执法责任制领导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就当前执法责任制工作中的一些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了好的经验与做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
会议期间,冯惠敏一行深入湖北省地税系统基层单位考察税收工作,看望和慰问工作在一线的税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