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需具备的条件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100万元)以上项目,在进行报监前,建设单位需在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的手续如下:

  1. 建设工程项目报建;
  2.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发包(招投标);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
  5. 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已办理设备监理承发包手续。

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完成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项目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方法
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
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进行项目报监申报。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两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同时打印《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完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

(二)、书面材料提交
项目报监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或《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
  2.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单位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
  3. 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
  4. 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原件一份)
  5. 相应工程项目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收据联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 电梯安装工程报监时须提交电梯销售、安装合同

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缴纳企业应按照《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的要求,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报监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三)项目报监受理
建设单位材料准备完毕后,按照项目立项权限划分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受理部门备案。市立项工程、市重大工程、国务院各部委立项工程、本市优秀历史建设保护等工程由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受理,区(县)立项工程由区(县)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受理。国务院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辖企业(集团公司)立项工程由市建筑建材业受理中心受理。其他企业(集团公司)立项工程由原项目报建受理部门受理。
受理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及相关表格数据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打印《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