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资料 (中资与澳门的个人投资)

外经委所需资料:

  1. 公司关于设立的请示(原件)
  2. 企业名字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3. 项目申请书(原件)
  4. 章程(原件)
  5. 合资(合作)合同(原件)
  6. 澳门投资人的永久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7. 澳门投资人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同时将这些材料译成中文并由翻译机构盖章)
  8. 中资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 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的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10. 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原件)、房屋信息单(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11. 董事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限设立董事会公司提供)
  12. 中方高级人员登记表(原件)
  13. 产品目录和海关编码(限贸易型公司提供)

工商行政管理所需资料:

  1. 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3. 公司章程(原件)
  4.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5. 澳门投资人的永久居住证、港澳通行证(复印件)
  6. 中资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7. 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的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中国境内公民提供身份证原件)
  8. 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原件)、房屋信息单(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上加盖产权人公章或产权人签字)
  9. 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10. 董事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是中国境内公民提供身份证原件)(限设立董事会公司提供)
  11. 公司法定代表人照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