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 2、总公司的章程(要求盖有工商局的档案章) 3、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原件) 4、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原件)、房屋信息单(原件)及产权证(复印件) 5、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