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委所需资料:
- 公司关于投资方名称变更的请示(原件)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原件)
-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原件)及原章程(复印件)
- 公司合同修正案或新合同(原件)及原合同(复印件)(限中外合资或合作公司提供)
- 投资方新商业登记证公证认证(原件)〔即投资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公证〕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注册资本到位情况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监事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限设立董事会公司提供)
- 公司原批准证书(原件)
- 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
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需资料:
- 《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原件)
-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原件)
- 投资方新商业登记证公证认证(原件)〔即投资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由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公证〕
-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电子营业执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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