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基金申请、验收审计 |
审计介绍: 上海市实施小巨人工程”,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由中小企业创新专项资金给予资助。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旨在推动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技术创新的融投字资机制与环境建设,培育经济增长点。根据企业和项目的不同特点,创新资金分别以种子资金、融资辅助资金、匹配资金三种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以上资助一般采用先拨付企业60%的资助额度,项目合同期满经验收合格,再拨付剩余的40%,在验收过程中,必须提交专业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审计所需资料清单: 一、备查类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批复的减免税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 4、项目执行期间的年度审计报告 5、创新基金签订的合同 6、申请基金时的材料 7、重要的经济合同 8、企业的各种无形资产证明书(鉴定书) 9、其他 二、业务类 1、项目执行期间的企业会计报表 2、项目执行期间的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相关会计凭证 3、项目销售收入或技术服务收入的明细以及相关发票(按月列明细) 4、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如有单独核算的情况的,要按月列明细 5、因项目缴纳的各项税款完税凭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等 6、项目投入明细和相关原始单据(包括购置的固定资产、研发费用、基建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按年度分别整理) 服务流程: 1、了解被审单位情况,明确委托进行离任审计的具体要求,签订审计委托书 2、事务所提供离任审计所需资料清单(在实际签约后根据被审计单位情况列出) 3、被审计单位准备审计资料 4、事务所进场实施审计 5、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就审计意见初稿沟通 6、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7、事务所开具发票 8、被审计单位支付审计费用 9、事务所向被审计单位征询服务意见 10、事务所建立、完善客户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