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

工商登记条件登记:(注销)
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工商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注销)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