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营业 |
登记条件:(开业) 1 、营业登记申请书 ; 2 、 非公司企业法人资格证明 ; 3 、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 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 ( 产权证复印件);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营业单位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8 、营业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9 、 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