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公司代表处延长驻在期限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所需资料:

  1.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由外国(地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有权签字人签署的延期申请书;
  3. 台湾投资公司商业登记证公证认证(原件)〔即投资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由当地公证机构<法院公证处和公证人事务所>公证〕
  4. 业务活动报告;
  5. 登记证、IC卡(电子版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