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企业当年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额。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 当年度已预缴入库的企业所得税税款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税人)
3、 企业当年会计年报;
4、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