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通知单 |
办理条件: 纳税人对投资方进行税后利润分配。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 关于利润分配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 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3、 利润分配年度会计报表;利润分配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4、 已交纳的所得税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减免税企业附减免税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5、 《开具<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申请表》; 6、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结通知: 《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或《境内企业利润分配通知单(通用格式)》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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