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 |
办理条件: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情况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不同开票限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万元的:新办企业或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 (二)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拾万元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经营场所固定,纳税申报正常,最近两年无发票违章记录; 2、 连续两个月单笔销售额或合同单价超过壹万元的,其累计数超过月销售额25%,且月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 (三)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百万元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经营场所固定,纳税申报正常,最近两年无发票违章记录; 2、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 3、连续三个月单笔销售额超过拾万元的,其累计数超过月销售额30%,且月销售额在400万元及以的; 4、增值税税收负担大于零; 5、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类的(按规定尚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除外)。 (四)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千万元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经营场所固定,纳税申报正常,最近两年无发票违章记录; 2、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 3、连续三个月单笔销售额超过百万元的,其累计数超过月销售额40%,且月销售额在5000万元及以的; 4、增值税税收负担大于零; 5、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类的(按规定尚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除外)。 (五)申请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为亿元及以上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经营场所固定,纳税申报正常,最近两年无发票违章记录; 2、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 3、连续三个月单笔销售额超过千万元的,其累计数超过月销售额40%,且月销售额在5亿元及以的; 4、增值税税收负担大于零; 5、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类的(按规定尚未评定纳税信用等级的除外)。 (六)申请临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 1、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经营场所固定,纳税申报正常,最近两年无发票违章记录; 2、合同单价超过原核定的最高开票限额且不可分割。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申请人应根据下列不同情况,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一)申请开盘最大限额的: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企业书面情况说明; 4、《企业办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6、最近两(三)个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表》及销项清单复印件。 (二)申请临时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书》; 2、《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3、企业书面情况说明; 4、若干份合同复印件,合同中的销售金额与单价必须与申请版本相适应; 5、《企业办理增值税最高开票限额委托书》; 6、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办结告知: 1、准予许可 颁发《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核发《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变更审定表》,并共开许可决定。批准临时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完成开票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恢复原来批准核定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2、不予许可 出具《不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救济途径。 政策依据:《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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