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纳税

在中华人名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凭证,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各就所持凭证的金额纳税,政府部门发给的权利、许可证照,领取人为纳税义务人。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纳税义务人

1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5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立合同人

 

6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
之一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
合同贴花

10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立合同人

 

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立据人

 

12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立帐簿人

 

13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纳税须知:

1、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2、  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和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3、  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花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4、  应纳税凭证粘贴印花税票后应即核销。纳税人有印章的,加盖印章注销;纳税人没有印章的,可用钢笔(圆珠笔)画几条横线注销。注销标记应与骑缝处相交。骑缝处是指粘贴的印花税票与凭证及印花税票之间的交接处。

5、  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6、  凡多贴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7、  纳税人对那水平正应当妥善保存。凭证的保存期限,凡国家已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办;其余凭证均应在履行完毕后保存一年。

8、 

常见问题:

1.  签订合同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何缴纳印花税

根据国税地字[1988]25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2. 印花税贴花数出现尾数几分的应如何贴花

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3. 融资租赁合同是按借款合同还是按租赁合同缴印花税

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30号《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