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除外),都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的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纳税须知: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