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发票代开 |
办理条件: 外地来沪建筑安装企业已办理报验登记及项目登记。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 外建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 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3、 已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原件(按《代开外地来沪建安统一发票申请表》上的金额计算开具,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4、 《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表》 5、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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