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发票代开

办理条件:

外地来沪建筑安装企业已办理报验登记及项目登记。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  外建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  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3、  已缴纳税款的完税凭证原件(按《代开外地来沪建安统一发票申请表》上的金额计算开具,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4、  《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申请表》

5、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