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发票代开

办理条件:

1、  纳税人依法领取《发票购领簿》;

2、  对单位和个人未认定为自开票纳税人资格的,发生了运输任务,需开具运输发票的。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  代开票纳税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用个人)(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  代开票单位证明;

3、  有关货物运输的合同、协议和承运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外省市单位和个人除外);

4、  已缴纳税款的缴款书原件(按《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上的金额计算开具,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5、  纳税人发票专用章(外省市单位和个人除外);

6、  《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申请单》;

7、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