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
办理条件: 经批准在主管税务机关注册并依法领取《发票购领簿》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 税务登记证副本; 2、 已缴纳税款的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上的税额开具); 3、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一式三份); 4、 《代开发票申请单》(一式两份); 5、 已加盖申报受理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6、 相应销售合同; 7、 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准购证)及复印件; 8、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政策依据:《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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