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采集方式认定

办理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网络和磁盘采集抵扣联的明文和密文形成电子数据。

同时需具备下列要求:

1、  拥有符合防伪税控抵扣联远程认证配置要求的计算机、扫描仪等专用设备;

2、  具有计算机管理专业人员;

3、  防伪税控抵扣联远程认证专用软件应当符合网上认证管理要求;

4、  能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纳税申报。

按规定应当携带和提交的材料目录;

1、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已实行网上电子报税的纳税人除外);

2、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已实行网上电子报税的纳税人除外);

3、  《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申请审批表》;

4、  《单位证书申请(更新)表》(已实行网上电子报税的纳税人除外);

5、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结告知:《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申请审批表》

政策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信息企业采集方式管理规定》